马路拓宽后,车流每天几乎就在原告房产的窗下经过。
在依法治国提出之初,依法治省、依法治县、依法治村、依法治水、依法治路等话语大量出现,其背后的逻辑还是用法律治理某方面的事务、管理人民,等于回到了以法治国的旧观念之中:‘以字跟‘依字有所不同,‘以是你用法律来管理人家,‘依是老百姓和官员都得依法办事。宪法文本具有实践性功能,能够通过宪法文本寻求完善国家制度与公共政策的途径。
在宪法内容上,如何回应民众的心声,使之成为社会共识的基础?通过修宪来确认共识,使文本的形成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赋予国家发展以新的规范与正当性基础。毛泽东对其历史地位的表述是: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因为宪法是国家建构的基础。在笔者看来,从条文的内涵看,这个法律有时不能绝对得排斥宪法,不能把它仅仅的理解为形式意义上的法律。改革开放30年来,宪法基本原则也在发生着变化。
在法治社会,每个个体都是自由的,但生活在共同体中,个体也要尊重共同体共识。第一,宪法文本的历史性。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很多,有的保障得比较好,但是有些基本权利现在还没有立法上的保障。
而不久前的中共十八大报告也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从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缺乏承担宪法监督职责的专门国家机关或机构。现行宪法只是原则性地肯定党的领导,至于党要如何执政,政治领导要怎么进行,组织领导怎么进行,现行宪法和法律都还没有相关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活动,只要遵守宪法、法律或不违反宪法、法律就算做到了,比较简单、比较单纯。
而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要求执政党的每一个执政行为有宪法、法律根据。其次,要解决执政党领导层法律人才缺乏的问题。
实际上宪政没有什么神秘的,习总书记讲的全面有效地实施宪法,就是实行宪政。依法执政对执政党自身的要求比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活动对执政党的要求要高得多。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县区及以上级别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保证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义务。由于当初是口头谈话,少数地方我表达不够准确、周延,现在发表稿基础上又做了必要修订。
另外,应当颁布违宪审查程序方面的法律,虽然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这方面的职权,但是对于其职权如何行使,并没有法律做具体规定。最后,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还要求改革现行政治资源的分配方式,从本源意义上发展一定程度的党内民主和国家制度层面的民主八二宪法实施以来,我们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做到了有法可依。宪法还明确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些规定总结了历史的经验与教训,体现了八二宪法的时代精神。
加强宪法实施,应当强化宪法监督机制。首先,应当进一步提高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宪法的权威。
这既是党章的明确规定,也是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的。本期法学讲堂,我们特别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回顾现行宪法修改的历史背景、宪法实施后取得的重要成就,并结合党的十八大报告展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景。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实施的。八二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国家机构之前,这一调整力图理顺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体现了宪法对人文精神的追求,凸显了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核心价值。30年来,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全面规定,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并在私人财产权保护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供了法律基础。八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宪法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国家基本制度。
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的建议,决定修改宪法,并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而当时施行的宪法,是1978年也就是文革结束后不久通过的,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左的思想的影响,已经无法适应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与发展要求。
通过宪法监督,防止各种特权和腐败行为,让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受到追究,承担宪法和法律责任。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更加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并提出了法治思维的概念,要求用法治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同时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重要的理念描绘了法治建设的新蓝图,为探讨中国法治发展道路,全面实施宪法提供了理论指导。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立法和法律实施的基础和依据。八二宪法实施以来,我们尊重人的个性、尊严和权利,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在国家生活中力求体现人文精神。
十年浩劫使个人的人格和尊严遭到严重侵害,如何从制度上保障个人的人格尊严,成为当时的重要共识。宪法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共产党员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对于宪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十八大报告重申了宪法的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的特殊年份,因而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加强了各级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保证各级人大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政治优势,扩大公众参与的渠道,拓展协商民主的领域,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通过1999年和2004年两次修改,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写入宪法,体现了宪法指导思想的开放性,为宪法文本全面和系统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提供了必要的理论与规范依据。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的时刻,回顾历史,我们有理由振奋。
八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新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从依法治国到依宪治国 党的十八大后,我国法治建设将进入新阶段。
在此之前,新中国的历部宪法文本都将基本权利篇章置于国家机构篇章之后。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当日会议主席团予以公布施行,即现行宪法。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在现代政党制度下,执政党获得并维持执政基础的基本途径是确立依宪执政的理念,把执政党的奋斗目标与宪法原则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合宪性基础。
八二宪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修改选举法,最终实现了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参政议政和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法治思维首先是宪法思维,宪法在国家治理、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应当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动从依法治国向依宪治国的转变,使依宪治国成为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实施取得重要成就 30年来,八二宪法在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重要成就。八二宪法的基本出发点是凸显人的尊严和价值,这不仅仅体现为宪法结构的调整,也贯穿在宪法条文之中。
宪法确立指导思想,全面系统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宪法地位。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